一是开展群众评议窗口。坚持每天向外来办事群众发放《评议表》,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同时探索建立群众网上评议平台,开设群众投诉、网上论坛、来信答复等栏目,落实专人管理,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主任巡查机制。坚持现场巡查和电子监控相结合,主任按分工协同值班科长每天对服务大厅实施不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和突出问题,巡查情况随时记载备查。
三是完善投诉受理制度。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投诉。加强对投诉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投诉处理情况,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和质询,切实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果”。
四是实施明察暗访。邀请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市作风办派员来中心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窗口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同时走访基层群众,了解其对窗口工作作风、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守纪等方面的评价和意见。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中心窗口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在听取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新思路,落实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