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运管稽征所稽查安全大队于4月16日在妙高镇城区停车场、街道、小区等地开展了汽车养路费稽查行动。执法人员在街道上发现一辆小货车已欠养路费10个余月,驾驶员看见稽查人员就赶忙下车锁上车门拔腿就走,以为锁上车门就万事大吉了。驾驶员任凭执法人员怎么喊头也不回地跑开了,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车主余某,说明了情况,宣传了养路费征收的法律法规,使余某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自觉将车开到运管稽征所接受处理,履行缴纳了养路费的义务,并附带多缴了滞纳金及罚款。
按时缴纳公路养路费,是每个车主应尽的义务,对拒不缴纳养路费的车主,稽征部门有义务进行追缴。该车主已欠多月养路费,本不该,还要一走了之更不该。遂昌县运管稽征所提醒欠费逃费车主,及时缴纳养路费,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