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发布第四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名单公告,山东莱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下属子公司莱芜钢城云通物流有限公司双双成为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
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的评选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政策,在有关方面推荐、专家评审、税务部门再确认的基础上提出的备选企业名单。
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标准是: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中物流企业的定义;具有运输、仓储等外包的经营业务;最近一年营业税及附加实际缴纳额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