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10时50分,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谢新文、夏安学、王光发在木瓜园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F62189的客车严重超员,核载30人,实际载客46人,超员达50%以上,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将超员的16名乘客实行转运,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