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和谐警营、构筑和谐警民关系,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近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是贯彻一个原则。云县交警大队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整体效能,力求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和民主决策,尽可能减少决策的失误和偏差,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深化“两项教育”。即开展“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开展以反面典型案例和法纪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牢固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信念,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滋生。
三是落实“三级责任”。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全面落实。
四是突出“四个重点”。即:以作风整顿为重点,深入查找和切实整改领导班子及民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
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以及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内容,以办案部门和执法环节为重点部位,深入开展“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减少执法活动中的不和谐因素,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而全面提升交通民警服务群众的水平,把交警队伍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战斗集体,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八个方面的要求,认真纠正自身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以及生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廉洁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