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0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经营的通乡村客运班车将在交通规费上享受相关减免等优惠政策。此举对繁荣我市农村客运市场,实现“路通车通”,方便农民出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通乡村客运班车交通规费征收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皖交公运[2008]17号)文件精神,我市交通部门认真部署,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通乡村客运班车标准界定、标识使用和征费管理等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抓好此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真正减轻通乡村客运班车经营者负担,推动我市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0-13·[西藏]下周北郊客运站望每天12班车到日喀则 10-13·[河南]新乡农村客运站都不得“闲” 10-13·[江苏]兴化市政府为绿色通道买单 公路环境更加优美 10-13·[江苏]兴化市公路站作风建设再创佳绩 10-12·[山东]同三高速公路莱阳收费站冲磅不成反赔钱 10-12·[山东]莱阳收费站群策群力挖潜增效,迎难而上勇攀新高 10-10·[江西]高速路政努力打造医疗急救绿色通道 10-10·[浙江]沭阳路政大队强制拆除非法搭接道口 10-10·[江苏]兴化路政巡查全覆盖 安全隐患及时排 10-10·[宁夏]黄金周银川汽车站客流增多 10-10·[江西]吉安农村客运站亭建设惠及百万群众 10-9·[湖北]黄州区交通管理总站举行老干部座谈会 10-9·[四川]邻水县邻水车站“十一”客运成绩突出 10-9·[河北]邯郸市馆陶县魏僧寨客运站投入使用 10-9·[江苏]兴化市介入在建公路路政管理 依法办理公路挖掘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