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溪县公安局、交通局、团县委、县文明办、县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发文对我县鄂C50406等8台营运客车授予“安全文明号”称号,并发证书。
2006年度竹溪县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体客运营业主以“安全,才能回家”为主旋律,认真执行《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抓好“平安大道”和“三创、三护、五进”的创建,自觉执行“四卡、两证”,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客车做好日检、月检、特检,驾驶员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自觉抵制带“病”车上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参加预防和打击车匪路霸的学习培训,不开违章车,牢记“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送给广大旅客,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实现了客运车辆重大恶性事件零的控制目标,在客运行业营造了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