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交通局为规范执法行为,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五项举措推行“阳光执法”,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
一是建立法律、法规社会公开制度。在办事窗口公示执法依据、处罚标准等。
二是建立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让广大群众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三是行政执法案件结果公示,对已经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定期在办事窗口公示拦进行公示,并在一线设立触摸屏,方便车主船民查询。
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跟踪问效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进行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是行风廉政建设督察、定期通报制度,通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的苗头,促进执法工作开展。
通过推行“阳光执法”,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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