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西长运)按照省、市有关“清挂”文件精神,以618万元收购了安义县汽运公司的21辆个体客运车。第二天,安义县交通局便下发了文件并告知江西长运,称安义至南昌客运班线车辆属非法转让,并引进新国线客运公司(以下称新国线),另行开通了南昌至安义的班线。
江西长运与安义县有关单位各执一词,就收购客运车辆引发了一场风波。12月7日晚,记者就此风波进行了调查。
21辆车主代表:“我们是自愿接受江西长运收购的”
被江西长运收购的21辆个体客运车属于安义县个体客车联合体,此联合体主要由190多个业主组成。根据省、市有关“清挂”文件精神,这个联合体也自发组成了一个“清挂”小组,共有5人,由他们负责出面配合县政府“清挂”工作。9月4日,安义县运管所对此作了公示,并附上了21辆客车脱钩后的车主代表人员名单,公示贴出后,无人对此有异议。
然而,县里迟迟没有反馈信息给“清挂”小组,为此,他们很着急,因为,在21辆客车中有8辆车将在年底报废。“根据省清挂方案(赣府厅发[2005]37号)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对优秀企业实行政策、资金的引导和鼓励,江西长运在安义已经运作了很多年,在人才、资金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我们个体客车联合体开会讨论决定把21辆车卖给了江西长运”,“清挂”小组刘先生这样说。
12月2日,江西长运和“安义至南昌”班线车主达成了收购协议,以618万的价格收购了21辆客运班车。
安义县交通局:江西长运客运车收购协议无效
安义县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2月3日,交通局以安交字[2007]28号文件向江西长运发出告知函。文件认为安义至南昌客运班线经营业主代表9人背着车主单位——安义县汽车运输公司、背着行业管理单位——县运管所,私自与江西长运签下协议,经营业主未经县“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经营业主私自转让客运车辆,属于非法转让行为,转让协议无效。
安义县交通局法律顾问熊先生表示,目前,安义县客运市场的主体单位是安义县汽运公司,江西长运只是与安义县个体车主签订买车协议。为此,安义县汽运公司已经起诉了江西长运,诉请他们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县法院也受理了他们的起诉,并裁定终止履行合同。
安义县政府:“新国线”能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安义县常务副县长刘晓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赣交运安发[2006]56号文件,县运管所的公示只是班线车主要求脱钩的程序之一,还需经过县“清挂”领导小组产权认定,后由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再到交通运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县汽运公司的21辆车办理脱钩手续不完全,班线车主无权转让国家财产。江西长运抢先和“安义至南昌”班线车主达成协议是无效的。
刘副县长还对记者说,这些年来,安义县的客运在管理上比较混乱,经常接到百姓投诉。安义县是南昌打造半个小时经济圈的后花园,但是一直没有通公交,县里的历届人大会议都有代表提出通公交的议案。现在有“新国线”主动上门为安义县开通公交车,而且承诺价格可以从18元降至10元,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江西长运:收购行为完全合法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刘明京表示,根据省、市政府“清挂”文件规定,安义县个体车辆要在11月底实现挂靠脱钩。江西长运按照省市“清挂”文件精神进行收购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江西长运相关负责人曾与安义县的一名副县长进行了洽谈,就收购之前没有报县“清挂”领导小组批准,他们对这名副县长表示,按照省、市、县“清挂”文件,江西长运只需在完善收购手续后,向当地“清挂”小组备案就可以了。
行业质疑:“新国线”的经营合法吗?
12月8日早上6点,在安义县客运站门口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对台戏,新国线在客运站门口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安义至南昌票价10元”,而在新国线对面,江西长运安义分公司门口也立着一块同样内容的牌子,两辆车隔街正对着,颇有竞争的态势。
坐上了新国线客车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安义县到省城的票价降了好多啊,原来是18元,现在是10元,这是老百姓非常欢迎的事情。而一名安义长运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质疑,从安义到南昌有28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国线5辆车自称是公交车,公交车能上高速公路吗?“新国线”从事安义至南昌公路客运班线经过了行政许可吗?
最新进展:完善城郊客运将出台新政策
9日,记者从有关单位获悉,省政府有关领导就江西长运和“新国线”在安义县收购客运车一事,召开了省交通厅、南昌市政府、安义县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并作出决定:一是“清挂”工作要坚定不移;二是“清挂”后,就谁来接管的“清挂车”的问题,要按市场规则办,具体由南昌市黄春平、刘建洋副市长负责,在处理意见出来之前经营维持原状;三是要继续完善城郊运输政策,由交通厅牵头,在春运之前出台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