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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道路运输企业要申请开业增设安全关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道路运输企业 浙江 易火伟 2007年11月2日10:47

    为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007年10月16日,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对道路运输企业在开业和新增运力时进行安全生产状况审核的通知》(浙运〔2007〕129号)文件,这标志着今后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在开业和新增运力时得先过安全生产状况审核关。

    从2007年10月16日开始,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在申请开业(包括增加经营范围)和新增运力时,须经与省、市、县三级管理职能相对应的运管机构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审核。假如道路运输企业没有经过运管机构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审核或者安全生产状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开业或者新增运力。省、市、县运管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审核。要求申请开业(包括增加经营范围)和新增运力的道路运输企业需要报送《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审核表》,由与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运管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另外,道路运输企业申请开业时,应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开业安全生产制度汇编目录》要求,需要编制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以及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9大方面的材料。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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