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将停止征收非营运机动车辆客货运附加费
2005-12-16 06:32来源:新华网 云南频道
昆明市2006年度交通规费将从2005年12月19日开始征收,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从明年1月起,昆明市将停止对非营运机动车辆征收客货运附加费。
此次停止征收的客货运附加费的范围是"非营运车辆",以一辆私家轿车为例,原来每辆车的交通规费是1620元,停止征收非营运车辆的客货运附加费后降为1320元,每年减少300元。对营运车辆的认定,以各级交通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
为方便群众缴费,昆明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在昆明地区设置了26个缴费点,使城区内征费网点达到了16个,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的缴费网络,并且实行联网征收,车主可以就近缴费。为确保交通规费足额征收,减少车主因欠费而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昆明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将对欠缴交通规费15日以上的车主,通过邮寄的方式寄达欠费催缴通知书。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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