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3月18日,记者从全国治超办获悉,自去年6月20日开展集中治超以来,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超限超载严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国超限超载车辆所占比例,已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10%左右。部分省份下降趋势更为明显,如江苏、安徽两省超限超载比例下降到8%,北京市则下降到5%左右。
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2004年治超以来,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比2003年有明显下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据统计,广东省因双超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和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7%和71%;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下降了45%,死亡人数下降了50%,受伤人数下降了2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87%。
路桥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各地普遍反映,治超开展以来,路面破损程度减轻,公路养护压力减小,公路路况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率较治超前明显好转。
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治超以来,全国公路货车行驶速度平均由原来的每小时50公里提高到70公里,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比如,从大同运煤到天津,原来3天拉一趟,现在2天拉一趟,运输效益明显提高。
运输市场秩序逐步好转,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治超以来,长期被扭曲的公路运价出现理性回归,加之部分地方实施计重收费和通行费优惠与调整,使合法装载车辆的运输成本明显下降,大型骨干运输企业和多轴大型运输车辆的运输竞争优势得到显现,恶性竞争的运输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大吨小标”汽车的销量大幅下降,多轴大型卡车和集装箱车辆销量见涨,部分汽车汽车生产厂家也调整生产策略,车辆生产开始向标准化、规范化和科技化迈进。车辆生产和道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此外,治超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车辆使用寿命明显增长。许多司机反映,治超以后,汽车在运输过程中的维修费用大大减少,原来车辆使用2年、轮胎使用2个月即报废的现象基本扭转。
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观念明显增强。经过前一阶段的艰苦工作,治超工作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广泛支持。没有一个车主和司机认为超限超载不该治,都希望政府能够彻底治下去。有的司机讲:“过去超载只能夜里偷着跑,现在大家都不超,既安全又快捷,还多挣钱,希望坚持治下去。”
此外,全国治超工作期间,市场供应正常,物资流通正常,实现了治超与运输两不误。2004年,公路运输完成全社会货物运输量的73.5%,比上年增长5.6%。特别是作为煤炭重要输出地的山西、内蒙两省区,完成的公路货运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4.9%和16.1%,为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状态、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