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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首次列出物流业开放时间表

2004-11-17 15:02来源:《市场报》 作者:林波 

  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日前举行的“2004年中国现代物流发展与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演讲中透露,物流业年底将全面开放。这是中国官员首次在公开场合给物流业开放列出明确时间表。

 

  张志刚表示,为有序开放物流市场,我国政府从2002年开始先期在江苏、浙江、广东、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深圳等8个省市开展外商投资物流业的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已有二十多家企业经批准成为外商投资物流试点企业。目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物流企业运作正常.

 

  “到今年年底,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包括公路货物运输、货物租赁,一般货物的批发、零售及其物流配送,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等将取消在地域、股比等方面对外资的限制,实现物流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张志刚说。

 

  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去年全国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880亿元,同比增长10.5%。物流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比同期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分别快出1.4和3.8个百分点。全国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物流”企业达73万家。以广州宝供、中远物流、海尔物流等为代表的现代物流企业发展迅速,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的趋势逐渐加强,物流业的对外开放与合作加快。

 

  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物流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会进一步加强,有利于中国在物流运作机制和方式上同国际接轨,推动中国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化。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签署了CEPA协议,也使内地物流市场率先向港澳企业开放成为现实。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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