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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部分高速路路段开始对超限货车实行计重收费

2004-11-05 14:37来源:世纪易网

 

    从山东省交通厅了解到,从10月10日起,山东省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开始对超限货车实行计重收费。

    山东首先在京福高速、京沪高速、济青高速、潍莱高速、济馆高速、日东高速和济南绕城七条高速公路对超限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按照相关规定,超限载货车辆行驶上这7条高速公路,除按原规定收取通行费外,还要加收超限运输通行费。具体标准为:超限50%(含50%)以下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50%加收;对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1.5倍加收;对超限100%-200%(含200%)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3倍加收;对超限200%以上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5倍加收。此间,山东未实行计重收费的高速路路段仍由执法人员上路进行超限检查.

    用来计重的电子计重收费系统的核心部件,是一套埋设在收费站出站口地下的电子感应地秤,大型货车是否超载以及超载的重量,将被当场“读出”,这种仪器在山东省也是首次被安装使

    计重收费是利用经济手段遏制乃至杜绝超限超载运输的有效方法,实施计重收费最终目的是通过计重加价收费的办法,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的运输成本,促其自觉守法运输。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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