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首例出租车“抢单”作弊器案宣判
同一场所,有的出租车忙个不停,有的车却半天接不到一单,这样奇怪的现象牵出了无锡全市首例出租车“抢单”作弊器案。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并收缴违法所得。
杨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经常在无锡机场附近接送客。2023年7月,杨某发现自己接连几天都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接到一单,但奇怪的是,有些刚开过来的出租车放下乘客,立马就有新的乘客上车。经观察,“生意火爆”的出租车总是那几辆,杨某随即向平台进行投诉。
与此同时,平台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异常:一段时间内,机场区域运行车辆的停车、接单顺序非常混乱,有的司机等待半天接不到单,有的则“一单接一单”,忙个不停。结合司机投诉有人在圈内兜售一款名叫“霸主”的“抢单”程序软件的相关情况,平台立即报警。
经查,多名出租车司机曾向庞某购买过“抢单”软件。庞某到案后交代,其和吴某(另案处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相继合作开发出“霸主”“神魔”抢单程序。庞某负责销售,吴某负责程序开发、更新及维护。出租车司机在购买程序并安装运行后,可根据自身需求,预设订单距离、司乘距离等参数,当平台派发的用车订单符合“预设参数”条件时,即可优先获取该订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到10月间,庞某通过微信向20余人销售了“抢单”程序,违法所得59万元,所得利益根据与吴某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庞某和吴某开发并对外销售的“抢单”程序分别对案涉两个打车平台应用软件进行了修改,并注入了外部链接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伙同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庞某曾因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本罪,构成累犯,从重处罚。归案后,庞某主动退还违法所得15万元。
审理法官称,上述案件中,被告人庞某伙同吴某合作开发的“霸主”及“神魔”的出租车抢单程序,扰乱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扰乱了出租车平台信息系统的正常派单秩序,正常排队接单的司机无法接到订单,造成不公平竞争;二是给出租车平台信息系统提供了虚假数据,如果乘客或司机遇到危险,平台可能无法及时提供支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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