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玉门六个“改进”深入推进路政执法管理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为切实规范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正确把握文明规范执法要求,大力提升路政执法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提质增效,玉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中队从“改”字入手,紧盯维护路产路权工作任务,有效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市域辖区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路网安全畅通。
改进各项工作控制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岗位职责进行梳理,明确和细化队、室、班、组等责任层级和责任人,通过紧盯责任人履行责任落实,实现对各项工作实施的精细化控制和监管,真正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每位人员、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紧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业务“口袋书”,对路政执法管理工作文书分类下发文书填写的规范模板,保证各类文书的资料的规范和闭合,切实提高执法管理的实践操作的应用效能,并结合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落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改进路政执法巡查管理。健全和完善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制度,结合辖区公路路网状况的实际,进一步优化巡查计划,本着节约时间、不走回头路的原则,对巡查路线进行调整明确,全面落实“5.4”巡查制度。规范和改进巡查工作文书,加强巡查效能建设,明确在公路巡查中谁开车、谁记录、谁拍照、谁取证。继续改进与养护错时巡查、大密度巡查工作机制,改进巡查工作方式,每次巡查工作坚持做到“五个一”原则,即:“停一停、查一查、记一记、问一问、讲一讲”,对特殊路段桥梁路面、两侧、上方、桥下及站点重点进行全方位立体巡查监控,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履行告知责任。
改进路域环境监管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管理办法》,联合公安交警、公路养护、属地乡镇继续加大对违法非公路交通标志集中拆除整治力度。继续加大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造物及违法堆放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守无新建、改扩建两条底线,扩大和延伸治理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早发现、快处理、常保持等措施,提早发现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爱路护路政策讲解,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改进涉路施工执法监管。强化对公路许可事项的监管和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按照路政许可事项程序规定,对提交资料进行明确,对辖区内涉路施工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制止未批先建、先建后批以及违反其他许可监管要求的涉路施工行为。继续改进“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窗口受理”的运行机制,提高许可服务能力水平,及时与市民中心窗口对接,加快路政许可事项办结率,并加强对涉路施工现场的监管,明确检查内容,改进检查方式,严格执行许可检查“七项要求”,确保不发生涉路施工责任事故,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改进路政执法办案形式。加强公路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效率,在原当事人报案、公安交警和公路养护告知等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联络拓展沿线公路服务区、加油加气站和清障救援服务机构、车辆保险经办机构及辖区属地政府、消防应急、急救医院等部门的相关人员成为执法办案报料人,实现有案必查、查必到位。依托智慧交通平台,极积探索建立一套提高工作效能的路政管理系统,实现事故现场电子化信息采集,现场传输,网上立案审批、支付路赔款、罚款等事项,改变“中队跑局队”办理的模式,提高办案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改进相互联动协作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和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一路四方的协作力度,建立中队负责人每月一次的联系走访制度,并加强与公路段、养护中心、公安交警、属地乡镇等单位的联动,协同开展公路巡查和风险排查,提高巡查效能和风险管控,有效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路网畅通。认真配合养护中心做好“路长制”推行管理,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对接和业务指导,压实县、乡、村三级路长职责,依托全市“路长制”工作微信群,发布“爱路护路村规民约”,提高“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让全市辖区公路实现网格化管理,联动进行公路设施预警和管护,有效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2023年1-7月,玉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路政中队共巡查公路里程2.7余万公里,发现公路和桥涵安全隐患28处,全部按规定及时移交公路段、养护中心进行处置;发现公路设施损坏案件23起,结案22起,收取公路赔偿费28.97万元,其中国道26.47万元 ,省道2.06万元,县乡道0.44万元;现场勘查涉路施工项目行政许可5件,办结行政许可5件,收取公路赔偿费23.12万元,现场制止整改违反相关规定的涉路行为4起23处,复函7份。依法拆除违规私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47块,制止占道经营2起、劝阻商户搬离公路控制区3处。协同公安交警、公路段、沿线乡镇开展“一路四方”联席会议3次,排查整治国道安全隐患67处,省道S215线18处,开展“交通安全、爱路护路”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
联系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