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细化“十四五”时期客运交通资金奖补措施
2022-07-20 19:47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近日,宁夏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宁夏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十四五”时期奖补资金由费改税补贴和涨价补贴两部分组成。费改税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巡游出租车司机,提升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捷出行;涨价补贴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同时,每年设置1.52亿元专项奖补资金,从车辆运营补助、助推行业发展2个方面细化20余项奖补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办法》规定农村客运涨价补贴,主要使用于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新能源车辆推广、农村村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农村交通物流发展、农村水路客运发展等项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主要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其中每年设置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每年设置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剩余资金主要支持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的运营、充电设施站点建设维护、新能源出租汽车购置奖补等。
截止目前,宁夏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已组织各地有序开展奖补资金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全力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如期投放至相关服务对象。
责任编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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