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黑龙江推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
2022-06-21 09:48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黑龙江省拟通过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统筹解决农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建立“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等措施,2022年和2023年全省每年打造1至3个样板县、设立10个以上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开通20条以上客货邮合作线路;2024年所属县(市)超过3个的市(地)均有一个样板县;到2025年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推广到所有县(市)。
依据《意见》,黑龙江省建立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鼓励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等企业可以采取交叉持股、业务合作、组建企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根据实际制定融合发展服务规范,统一业务操作流程,鼓励有关经营主体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实现集约化运作,降低运营成本。
分层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县级层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县域客货运场站、邮件快件处理场地等设施建设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吸引各类物流企业进驻场站。在乡镇层面统筹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邮政网点、公路养护道班房等资源,打造多站合一、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共享的上接县、下联村的乡镇农村物流集散中转站。在村级层面鼓励农村邮政、快递、交通等网络和服务下沉,依托村级客货车辆停靠的超市、便利店、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等载体,推动村级设施共用共享,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邮件快件接取送达等服务,打造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提升村级物流站点可持续运营水平。
推动城乡客运运力资源共享,合理规划运输网络,利用现有的城乡、镇村客运班线和农村公交线路,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发展农村物流“班线货运模式”,鼓励开展“定时、定点、定线”货运服务。鼓励邮政、快递经营主体与农村客运经营者开展合作,利用下置行李舱运输邮件快件、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随客运车辆一同进村,直接抵达村级综合服务点,降低农村物流的末端配送成本。
鼓励农村物流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共享对接,鼓励邮政、快递、交通等物流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等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
依据《意见》,黑龙江省建立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鼓励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等企业可以采取交叉持股、业务合作、组建企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根据实际制定融合发展服务规范,统一业务操作流程,鼓励有关经营主体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实现集约化运作,降低运营成本。
分层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县级层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县域客货运场站、邮件快件处理场地等设施建设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吸引各类物流企业进驻场站。在乡镇层面统筹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邮政网点、公路养护道班房等资源,打造多站合一、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共享的上接县、下联村的乡镇农村物流集散中转站。在村级层面鼓励农村邮政、快递、交通等网络和服务下沉,依托村级客货车辆停靠的超市、便利店、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等载体,推动村级设施共用共享,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邮件快件接取送达等服务,打造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提升村级物流站点可持续运营水平。
推动城乡客运运力资源共享,合理规划运输网络,利用现有的城乡、镇村客运班线和农村公交线路,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发展农村物流“班线货运模式”,鼓励开展“定时、定点、定线”货运服务。鼓励邮政、快递经营主体与农村客运经营者开展合作,利用下置行李舱运输邮件快件、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随客运车辆一同进村,直接抵达村级综合服务点,降低农村物流的末端配送成本。
鼓励农村物流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共享对接,鼓励邮政、快递、交通等物流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等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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