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3家货运企业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2022-05-19 14:25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记者从烟台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用“重点关注名单”失信信息归集使用的通知》,“一超四罚”停业整顿的企业要被列入“山东省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的重点关注名单。目前,我市已有23家货运企业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下一步,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并按规定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信用D级对应惩戒措施。
6种情况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什么是“一超四罚”?“一超”是指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四罚”是指对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四个方面依法进行处罚:运输车辆在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吊销该车辆《道路运输证》;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责令停止其从事道路经营性运输行为;货运企业1年内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总数的10%,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源头单位按照每辆次处1000元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货运企业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主要有以下6种情况: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2个月之内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1次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12个月之内累计受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2次及以上的;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或不履行安全生产处罚决定的;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需要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其他失信行为。此外,“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行为。
将执行安全生产信用D级对应惩戒措施
据悉,“重点关注名单”有效期为自公布之日起12个月,情况严重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将执行安全生产信用D级对应惩戒措施,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取消政府性、政策性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性采购活动;作为行业文明建设、评先树优等方面否决依据;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及时通报至有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如被纳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旧没有提升,对在“重点关注名单”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类失信行为的、发生重特大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行为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等法定义务严重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的以及其他符合联合惩戒行为的,将推送至“信用交通”“信用山东”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6种情况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什么是“一超四罚”?“一超”是指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四罚”是指对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四个方面依法进行处罚:运输车辆在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吊销该车辆《道路运输证》;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责令停止其从事道路经营性运输行为;货运企业1年内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总数的10%,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源头单位按照每辆次处1000元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货运企业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主要有以下6种情况: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2个月之内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1次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12个月之内累计受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2次及以上的;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或不履行安全生产处罚决定的;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需要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其他失信行为。此外,“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行为。
将执行安全生产信用D级对应惩戒措施
据悉,“重点关注名单”有效期为自公布之日起12个月,情况严重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将执行安全生产信用D级对应惩戒措施,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取消政府性、政策性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性采购活动;作为行业文明建设、评先树优等方面否决依据;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及时通报至有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如被纳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旧没有提升,对在“重点关注名单”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类失信行为的、发生重特大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行为的、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等法定义务严重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的以及其他符合联合惩戒行为的,将推送至“信用交通”“信用山东”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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