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货物列车脱轨原因公布:重型货车未降后厢碰撞铁路桥
时隔两个月,5月8日,甘肃白银“3.8”货物列车脱轨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根据调查,事故原因系重型货车卸空沙石后未按规范降下车厢,车厢超出限高碰撞铁路桥,造成桥梁体翻转倾斜,线路变形,致使其后正常途经的31024次货物列车脱轨,乘务员3人死亡、1人重伤,中断行车47小时38分,直接经济损失797.93万元。
对于事故经过,根据调查组披露,3月8日21时45分,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李某某报警:铁路红会线60公里+800米处发生一起运煤列车火车头脱轨侧翻事故。
根据调查,3月8日21时28分,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境内,车号为甘A80314的重型自卸货车沿吴靖线自东向西运行中,因该车行驶时未将车厢按规定降下,升起的车厢碰撞红会线吴家川站至靖远西站间K60+807处铁路桥梁,造成该桥梁体翻转倾斜,线路变形,致正常运行通过的31024次(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西机务段配属并值乘)货物列车牵引机车及机次第一位车辆脱轨,机车脱轨后坠落至桥下,造成铁路机车乘务员3人死亡、1人重伤,中断行车47小时38分,直接经济损失797.93万元。
对于事故原因,调查组认为,涉事车辆驾驶员刘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规定,以及违反《使用手册-陕汽商用车》中“当车厢未下降到安全复位、并且举升开关未处于停止挡位时,车辆不得进入正常行驶状态”的操作规范,在卸空砂石后未按操作规范降下车厢并进行确认,致使车厢高度超出铁路桥梁安全限高,与铁路桥梁相撞,造成铁路桥梁翻转倾斜,导致列车脱轨。
调查组还认定,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涉事车辆使用单位振宪公司对驾驶员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对车辆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车辆出场安全检查卡控制度缺失,未及时修复自卸车升降液压报警装置故障,车辆长期带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次要原因是涉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中亚达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只收取费用,不进行安全教育,“包而不管”、“挂而不管”,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甘A80314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某,其因涉嫌犯罪在3月9日被靖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建议由靖远县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两家事故责任单位被建议由当地政府依据法规处理。此外,监管单位白银市靖远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兰州市皋兰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议分别由白银市、兰州市政府依据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