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榆次区发布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办理政策
2022-04-12 11:13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关于统筹做好榆次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告
第13号
按照《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晋中市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的紧急通知》(市疫情防控办[2022]37号)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榆次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现将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办理政策通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可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违章记录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及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绿色健康码、无异常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彩色复印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经运输货物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通行证申请表》,申请办理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
(一)出晋货运车辆
1.由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的企业(运输企业、货源企 业、货主企业)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物名称、入口收费站、通行线路及途经省份、出口收费站、运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单趟车辆按一趟一申请办理)、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所运输货物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2.《通行证》办理窗口的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核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对审核查验合格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收集相关资料、承诺书后发放《通行证》。
(二)入晋货运车辆如需办理《通行证》按照出晋车辆程序办理。
三、办理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运输疫情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的车辆。
四、办理地点
榆次区政务服务中心(榆次区广安街 299 号巨燕财富广场 6 号楼)三楼“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办理服务窗口”。
电话:0354-3968038。
24小时值班电话:0354-2022788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
六、其他事项
本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榆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 10日
第13号
按照《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晋中市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的紧急通知》(市疫情防控办[2022]37号)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榆次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现将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办理政策通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可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违章记录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及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绿色健康码、无异常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彩色复印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经运输货物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通行证申请表》,申请办理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
(一)出晋货运车辆
1.由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的企业(运输企业、货源企 业、货主企业)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物名称、入口收费站、通行线路及途经省份、出口收费站、运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单趟车辆按一趟一申请办理)、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所运输货物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2.《通行证》办理窗口的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核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对审核查验合格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收集相关资料、承诺书后发放《通行证》。
(二)入晋货运车辆如需办理《通行证》按照出晋车辆程序办理。
三、办理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运输疫情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的车辆。
四、办理地点
榆次区政务服务中心(榆次区广安街 299 号巨燕财富广场 6 号楼)三楼“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通行证》办理服务窗口”。
电话:0354-3968038。
24小时值班电话:0354-2022788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
六、其他事项
本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榆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 10日
责任编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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