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
2022-03-28 10:05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海南将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推动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排查、精准锁定,实现非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提升道路客运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据了解,为了精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方案》要求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对接海南省交通运输路网监测和应急指挥保障中心、省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相关平台筛选采集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码头客运车辆进出岛信息和7座及以上本省籍非营运(含“营转非”)车辆基础信息,分别建立“外省籍客运车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本省籍客运车辆基础信息数据库”。
《方案》提出,对外省籍车辆,(以进出岛次数计算)每月进出岛往返超过3次(含3次)或者(以进岛日期计算)超过3日(不含3日)未出岛的列入“外省籍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由省道路运输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推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相关卡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外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对本省籍车辆,以车牌号为基本要素,与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客车数据进行比对,排除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客车后,形成“本省籍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数据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推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强对7至9座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排除使用性质为营运性的客车后形成“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同时,省道路运输局及时将“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推送至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信息,逐一核实客车所属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和营运资质,对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筛选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并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方案》要求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协调和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和企业,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了精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方案》要求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对接海南省交通运输路网监测和应急指挥保障中心、省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相关平台筛选采集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码头客运车辆进出岛信息和7座及以上本省籍非营运(含“营转非”)车辆基础信息,分别建立“外省籍客运车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本省籍客运车辆基础信息数据库”。
《方案》提出,对外省籍车辆,(以进出岛次数计算)每月进出岛往返超过3次(含3次)或者(以进岛日期计算)超过3日(不含3日)未出岛的列入“外省籍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由省道路运输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推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相关卡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外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对本省籍车辆,以车牌号为基本要素,与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客车数据进行比对,排除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客车后,形成“本省籍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数据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推送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强对7至9座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排除使用性质为营运性的客车后形成“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同时,省道路运输局及时将“本省籍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推送至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信息,逐一核实客车所属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和营运资质,对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筛选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并反馈省道路运输局。
《方案》要求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协调和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和企业,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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