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布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管控方案
2022-03-25 11:21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根据《唐山市疫情期间交通管控方案》,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实事求是、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为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等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范围
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保供生产企业和保障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运输车辆。
二、管控办法
符合保障范围的运输车辆,需办理《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凭证通行,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重点工业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管理部门申报《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重点工业企业申报运输车辆通行证承诺书》和《司乘人员承诺书》,县(市、区)工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形成《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报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保障范围,从严从紧确定保障车辆,审核把关后将《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和司乘人员承诺书一并报送市工信局。
对服务各县(市、区)重点工业企业的外埠车辆,可由本地企业为其办理《通行证》。
第二步,市工信局(工业运行保障专班)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的《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进行复核,及时为企业办理《通行证》。
第三步,市工信局(工业运行保障专班)对审核同意的车辆,联合市发改委在《通行证》正反页分别加盖公章。因疫情管控需要,可将加盖公章的《通行证》扫描版发送相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由相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自行打印,及时发放给相关企业。
三、通行要求
1.运输车辆做到“一人一证一车”,确保人证车信息一致。
2.车辆在申报运行轨迹内,于晚20∶00-早8∶00行驶。3.运输过程中,司乘人员持有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全程与其他人员无接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企业范围和办证数量,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要求,严防因运输车辆、司乘人员信息申报不实、管控不严,造成疫情传播。
2.压实企业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车辆通行要求,对司乘人员加强重点监管,实施集中封闭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健康管理台账,每天安排核酸检测和人车物同步消杀。严禁转借《通行证》或从事与企业运输无关的活动。
3.严格通行管理。各县(市、区)对《通行证》做好登记、统计、留存等工作,做到可追溯、可排查。全市各类道路检疫站、检查点,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经对司乘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无异议的给予放行,并逐车登记。允许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驶入、驶出我市高速出入口和唐山港(601000)。对转借、伪造、涂改《通行证》和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的,立即给予吊销。
4.严格责任追究。对申报表信息不实、不按要求使用通行证导致疫情传播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一、保障范围
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保供生产企业和保障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运输车辆。
二、管控办法
符合保障范围的运输车辆,需办理《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凭证通行,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重点工业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管理部门申报《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重点工业企业申报运输车辆通行证承诺书》和《司乘人员承诺书》,县(市、区)工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形成《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报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保障范围,从严从紧确定保障车辆,审核把关后将《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和司乘人员承诺书一并报送市工信局。
对服务各县(市、区)重点工业企业的外埠车辆,可由本地企业为其办理《通行证》。
第二步,市工信局(工业运行保障专班)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的《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进行复核,及时为企业办理《通行证》。
第三步,市工信局(工业运行保障专班)对审核同意的车辆,联合市发改委在《通行证》正反页分别加盖公章。因疫情管控需要,可将加盖公章的《通行证》扫描版发送相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由相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自行打印,及时发放给相关企业。
三、通行要求
1.运输车辆做到“一人一证一车”,确保人证车信息一致。
2.车辆在申报运行轨迹内,于晚20∶00-早8∶00行驶。3.运输过程中,司乘人员持有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全程与其他人员无接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企业范围和办证数量,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要求,严防因运输车辆、司乘人员信息申报不实、管控不严,造成疫情传播。
2.压实企业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车辆通行要求,对司乘人员加强重点监管,实施集中封闭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健康管理台账,每天安排核酸检测和人车物同步消杀。严禁转借《通行证》或从事与企业运输无关的活动。
3.严格通行管理。各县(市、区)对《通行证》做好登记、统计、留存等工作,做到可追溯、可排查。全市各类道路检疫站、检查点,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经对司乘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无异议的给予放行,并逐车登记。允许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驶入、驶出我市高速出入口和唐山港(601000)。对转借、伪造、涂改《通行证》和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的,立即给予吊销。
4.严格责任追究。对申报表信息不实、不按要求使用通行证导致疫情传播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责任编辑:晓云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