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双节期间运输服务保障 疫情防控等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近期有关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统筹做好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运输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口岸“货开客关”总要求,做好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装卸工等一线人员闭环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和非接触式作业;按照高风险地区防疫标准,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工作;做好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封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加强进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从紧做好内防反弹工作,严格按规定落实运输场站、服务区、收费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运输组织、测温验码、定期核酸检测、人员防护、防疫宣传等防疫措施。要切实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道路客运管控,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道路客运服务,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顺风车业务和城市内拼车业务;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线路,实行甩站运输。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者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提高疏运能力;要加强综合调度,强化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运力与铁路列车、民航班机等的衔接,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重点线路动态监测,及时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快车等措施,避免客流聚集和乘客长时间等待;通过加密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灵活设置停靠站点、开展预约响应服务、提供包车服务等,保障城乡群众出行;要督促指导企业优化服务举措,积极开展联网售票、电子客票、定制客运服务,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客运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和城市客运经管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恶劣天气预警,督促相关经营者切实做好防范应对。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单位和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安检和实名制管理规定。此外,要强化保通保畅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公路网和水路客运重点区域运行监测,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做好水运基础设施及设备巡查、检查和维护。加强出行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研判预警,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