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宜“旱改水”应改出“新粮仓”
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占多少补多少。各地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实施“旱改水”项目获取新增耕地,满足生产、生活、建设土地指标需求。但一些地方在新造土地中削山造地、占优补劣、弄虚作假,甚至出现毁林造田等乱象。
一些项目在选址立项、施工验收、耕种管护等环节乱象丛生。一些林地不允许也不适宜开垦耕地,有的地方打“擦边球”,违法毁林开垦,不少新增的耕地都在山上,山上毁林造地,造出来的耕地连土豆都种不活,更别说种水稻,最后又种上了树;一些地方“旱改水”重指标不重质量,存在“唯指标论”现象,只算经济账不算生态账,不愿建高标准农田,宁肯削山造地,缘由是土地开发新增耕地亩更多,投入更少;一些地方将造地作为培植财源的重要手段,积极向土地要收入,延续土地财政的老路子。
目前“旱改水”项目资金往往由市、县拨款,条件较好的基本已改造到位,现有可改造资源区域过于分散,往往是位置偏僻、土质较差、施工条件不佳的地块,工程造价较高,开发出来的新增耕地级别偏低,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田面标准;土地开发预算定额陈旧,部分项目预算偏低,投资不足,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新开发耕地建后培肥不到位,资金落实不到位,群众在新增耕地上收益不佳,造成土地撂荒。一部分原因是项目初期设计,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未能因地制宜。如土地平整工程设计中仅对地形测量,未能进行土层普探及特殊地块测量点位加密;灌溉排水工程设计中排水渠的设计存在按照经验闭门造车的情况,造成汛期过后渠道损毁、淤堵情况;临河护田坎和农桥未进行地质勘探,均按照统一标准设计基础,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软基础,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和实用性。在整治的过程中,往往重量不重质,一些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可利用的灌溉水源严重匮乏,必须电力抽水或挖沟造渠,加剧人力、物力成本,大多数原有设施已经难以有效利用,导致提质改造工程进展缓慢,实施粗略改造后也不能充分发挥出其优良的经济效益。
旱改水工程后续管护较为薄弱,缺乏资金保障,管理工作过于表面化,必要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难以落实,缺乏专业性系统维护措施。缺乏有效的工程管护具体方案,项目管护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管护主体落实困难,新开发耕地种植品种受限。一些人考虑成本和作物收入关系,可能不愿使用配备的灌溉设施,不愿意分担水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费,久而久之泵站等相关设施名存实亡,难以建立良好的长效灌溉运行机制。项目实施中内部监督约束缺失,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行政监管缺失,一些潜规则大行其道,三方勾结、未标先定、围标、串标等问题时常出现,严重影响了“旱改水”项目建设。
各地应从建立和完善“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决策、沟通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入手,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社会介入、科技支撑的运作模式,从选址、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谨防一些地方为了获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及交易收益毁林开垦。在土地开发各环节严格把关,创新旱改水方案规划设计,创新农田治理思路,利用先进技术促发展。优化工程措施,改进工程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多举措加强项目后期管护,让“旱改水”项目释放叠加效应,使政府、企业、村民多方受益,给农民群众带来真金白银的收益,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