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部署,扎实开展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在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活动,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学深悟透、入心入脑,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扎实做好宣教培训。一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宣讲”,邀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走进网络课堂,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二是组织新媒体平台在6月16日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每周针对公交地铁出行、乘车出行、乘船出行、自驾出行安全等主题,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三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深入推进专项活动。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广泛发动企业员工排查身边的隐患,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开展一次“大摸底”,按照我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要求,深入摸排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制定“老大难”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资金保障,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选择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在线观看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单位,行业央企要及时报送信息: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并于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部安委办联系人:陈风云,010-65293467;传真:010-65293796,邮箱:aw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
2020年5月25日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