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撞毁交通设施逃逸 吉安县交警“天眼”追踪查获
2020-03-11 20:41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王聪
交通语音提示柱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还能保护群众出行安全。城市有了交通设施,道路更有秩序,社会更文明。然而,总有一些护栏或信号灯、语音柱因为交通事故被损坏。驾车撞了交通设施,应及时报警并积极赔偿,可是最近吉安县两名男子乘坐摩托车撞毁语音提示柱,不仅未报警,肇事后还逃离现场。
2020年2月27日20时许,吉安县赣江大道与富川路交叉口,郭某驾驶着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时,因未看清行驶路线,不慎将一根交通语音提示柱撞倒,摩托车上两名男子侧翻摔倒受伤。
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发现骑坐摩托车的两名男子撞坏交通设施后,没报警处理,而是坐在路边打电话叫朋友协助。十分钟后,一辆赣D73XXX小车到事发路段,将这两名男子接走。
事发后,办案民警通过电子监控锁定小车车牌号,经由小车车主联系到了摩托车驾驶员郭某,告知其事发情况,并将郭某传唤至交警大队。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郭某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给予相应处罚。
意外撞坏交通设施该怎么办呢?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立即报警也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赵雨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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