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交警连续查获两辆超载货车
2019-10-23 16:02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中林 谢佩林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公安厅等领导近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宜兴“9.28”特大交通事故和无锡“10.10”高架桥侧翻事故教训,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 10月21日上午7时许,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宝中队民警在辖区塔集镇南侧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陈某甲(男,49岁,金湖县金北街道人)驾驶的苏H1587X重型自卸货车、陈某乙(男,41岁,金湖县黎城镇人)驾驶的苏HHY72X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
民警随即将两车带至金湖县治超站进行称重,经检测两车载物均超过核定载质量,其中一辆超载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罚款、记分的顶格处理,并责令驾驶员对超载货物进行了驳载,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全力稳定境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责任编辑:赵雨诗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