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19年底前可实现普通货运车异地审验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 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工作方案》,重点要求各省建立综检联网系统,并在2019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审验。
据了解,通过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全国联网,构建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服务体系,实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可实现普通货车全国异地检测,节省检验检测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具体如何实现?
1、建设综检联网系统。由部组织开发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综检联网系统,包括部级及省级综合版)。
2、实现综检全国联网。加快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与省级综检联网系统、省级与部级综检联网系统联网;加快实现省级数据上传部级综检联网系统、接收部级综检联网系统下发的跨省异地检验检测数据,用于跨省异地检测结论互认。
3、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检测。2019年1月1日起,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时,应采取在线获取车辆检测报告等信息的方式。加快推进普通货运车辆省内异地审验,2019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异地审验。
4、提升系统应用能力。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全国范围综检联网师资培训,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综检联网培训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参与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综检联网工作顺利开展。
有哪些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部建省级综检联网系统开发建设,并部署上线试运行;11月5日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印发本省份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方式及工作时间节点,并及时报部。
2、数据对接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与省级综检联网系统数据联网;省级综检联网系统与部级综检联网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确保省内检验检测机构完成数据对接并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开展数据对接实施及系统应用培训。
3、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全国31个省份全部检验检测机构实现综检数据全国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