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公安交警无证醉酒胆大妄为 伤己害人咎由自取
2017-01-18 09:34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胡德良 李颜生
1月12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东至公安交警接到报警称花园乡南溪村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展开调查。
到达事故现场时,办案民警就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事故发生经过。在走近事故摩托车驾驶员的时候,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在其回答民警的问题时,酒精味更加浓重。民警见该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先将其送往医院就诊,同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数值为188MG/100ML,系醉酒驾驶。为得到精确的数值,民警同时抽取了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血液样本,次日送往安庆市信立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187MG/100ML,该摩托车驾驶员确为醉酒驾驶,而且该驾驶员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该摩托车驾驶员喝了酒后从工作地返回家中,在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因喝了酒反应迟钝,且是下坡车速过快,在面对对向三轮车占道行驶这样的突发状况时无法做出正确的避让措施,酿出大祸。在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的时候,该驾驶员妄称农村里干活的哪能不喝酒,平时也这样,而且骑摩托车骑了这么远都没有事,就是对方三轮车驾驶员的错,这起事故跟他是否饮酒没有任何关系。
民警随后将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并告知了当事人,并向其讲解酒后驾驶的危害性。通过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对酒后驾驶的危害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
责任编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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