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桃源“12.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2016年12月24日,在S306线桃源县漆河镇石板坪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嫌疑人不思抢救受害人,而是趁着黑夜悄悄快速逃逸。常德市桃源县公安交警经过10天10晚的艰苦奋战,终于将犯罪嫌疑人罗某缉拿归案。
当日凌晨5时55分许,在S306线桃源县漆河镇石板坪村路段,漆河镇石板坪村69岁的村民刘某推着一辆装满疏菜的人力二轮车赶往墟场时,被后面一辆车撞倒在地,刘某顿时受伤晕了过去。而肇事者下车看了一下,发现刘某不动了,却不出手施救,见四下无人就趁着黑夜悄然逃离现场。接到群众报警后,桃源县漆河交警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快速赶赴现场,一边把受害人刘某送去常德市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一边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然而,现场除了散落的疏菜和倒在一边的人力车外,却无任何肇事车辆的遗落物和其它可疑物品,事发时也无目击者,又是一桩无头悬案。
12月26日,从常德市一人民医院传来消息,受害者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鉴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当晚,该中队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并对调取的监控再次进行查看,终于让民警从中找到蛛丝马迹。原来监控中其余几点灯光都是一闪而过,只有其中一点灯光停顿一小会,才慢慢移动,然后突然加速离开。民警判断,这极有可能就是肇事嫌疑车辆,只要锁定这辆车,就能找出真凶。找到了突破口,通过科技手段查出这辆车的真实情况,同时多方出击,在事故现场周边的漆河镇墟场、石板坪村附近查访线索。 大走访中民警获悉,事故发生前10几分钟,受害者刘某同村村民陈某当时骑着有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也到漆河镇去卖菜,在此路段与死者刘某打过招呼后上前走了。于是,民警再次查看死者当时受害时的照片,发现受害者刘某左手衣袖上有一横线破裂口,民警又还原事故现场,分析撞击力量、角度,判断肇事车辆应是一辆三轮摩托车或二轮摩托车。此时,高科技“图侦”影像出来了,显示这是一辆车身贴有反光标志,车上装有几个白色油漆桶的蓝色的号牌为湘G2H13×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确定了车牌号,民警认为该嫌疑车辆虽然悬挂有外县市的车牌号,可将二轮摩托车的牌照却用来悬挂在了三轮摩托车上,显然是套牌或假牌,一般来说,本地周围车辆可能性较大。根据“图侦”提供的信息,以及调取监控查看到嫌疑车辆运行轨迹,民警深入附近的幸福岗村、一字山村、漆河镇汽车站内的野味山货店以及事故现场周边路段布控蹲守,查找该嫌疑车辆。从12月27日起,民警不分白天黑夜开始在漆河镇周边路段蹲守排查,然而,狡猾的肇事嫌疑人却再也没有出来。
民警分析,调查车牌无果、蹲守无望,显然是肇事嫌疑人躲起来了,但既然肇事嫌疑人在漆河镇汽车站内收购过山货野味,那就从各农副产品和野味经营店入手,作为重点排查走访对象。元月2号上午,当民警走访到漆河镇汽车站一经营野味的商店时,商店老板一眼就看出肇事车辆上明显的反光标志,说此车辆车主罗某经常到他店里进野味,然后到各乡镇墟场赶场出售,做着野味生意,并证实罗某系桃源县双溪口乡金紫山村人。至此,民警查明情况后,于元月2日下午赶到金紫山村嫌疑人家里,可罗某却不在家。民警只好做罗某家人的思想工作,才得知罗某藏匿在本村姑姑家里,民警迅速赶赴其姑姑家,当场在其姑姑家查获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罗某。罗某在证据面前如实供述肇事经过。原来,12月24日凌晨,罗某骑着三轮车赶早去理公港镇贩卖野味,凌晨5时55分许,当他经过石板坪村路段时,由于天黑,加上车速过快,不小心将受害者刘某撞倒。事故发生后,他见刘某晕死过去,路上也没有其他目击者,就怀着挠幸心理,发动车辆快速向漆河镇方向逃逸。又担心事发,生意也不做了,沿理公港镇方向逃往另一条山间公路悄悄躲藏了起来,至晚才返回金紫山村家里。之后几天,他怕查到他的头上来,就以喂养在姑姑家的几头黄牛为由,躲到本村姑姑家里再不露面。
经查,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又把自己原来买的一辆二手两轮摩托车牌照悬挂在新购买的三轮摩托上,套牌驾驶车辆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多款法律条款,交警大队初步认为,罗某应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1月3日下午,罗某被公安机关押往桃源县看守所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