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地二手车可转入常德上户
2016-08-25 11:35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牟建平
8月25日记者从常德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4日起,常德市已取消限制外地二手车迁入的政策,但必须是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等规定的外地二手车才能迁入常德上户。
据悉,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政发【2016】22号)文件要求,常德市决定从2016年7月4日起,取消限制外地二手车迁入的政策。因此,凡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外地二手车,均可办理手续迁入常德上户。但,文件又同时规定,凡属于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由于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文件规定,凡国三排放(含国三)以下的各类机动车均属于鼓励或要求淘汰的范围,因而这类外地二手车仍然不予转入常德市上户。
目前,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仅办理身份证明为市直、武陵区范围内车主的外地二手车转入业务,其他区、县、市车主请到户籍所在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现车主在办理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外地二手车转入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供环保检验合格报告单或有效的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
责任编辑:张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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