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增设班车客运经营者等连续驾驶四小时休息制度
2014-04-11 09:49来源:牟健
日前,记者从甘肃省交通部门获悉,《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改进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方式,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鼓励在客运班线等公共资源配置中採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方式,从而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完善道路运输监管方式。同时,明确要求班车客运经营者、包车客运经营者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增设了连续驾驶四小时休息等制度。
责任编辑:杨艳梅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