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得开新线
2013-11-11 09:34来源:邱菊 董訸
11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交通厅获悉,全省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客运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相关规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客运企业将被取消增加新线路的资格。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限为11月8日至明年1月15日。其间将对全省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进行专项治理。
对发生严重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新增班线和参与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的资格、暂停发放客车营运资质,并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誉和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与企业的客运线路发展、车辆购置和更新等工作挂钩,从制度设置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责任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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