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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运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出租车不打表现象

2013-04-25 11:05来源:金华日报 朱窈 施可可

    “出租车营运过程中,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打表计价,包括城区到郊区也一律进行打表,不得议价,不得拒载,不得挑客,今后一旦接到举报投诉案件,一律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昨日,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对来自双飞、康迪的30名出租车从业人员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会上,各公司管理人员对今后的行业管理做了工作部署,并分别派从业人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从5月10日开始,永康市出租车起步价由现行5+3元/2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取消原来的燃油附加费,以后的燃油附加费启动视情形而定。超起步价公里的单价由2.10元调整为2.50元。此外,对出租车等候计时收费、出租车放空费、夜间营运加成计费等标准也作出相关规定。

    据运管所副所长楼卫革介绍,运价调整后,运管部门将对出租车营运市场进行全面整顿,严厉打击普遍存在的出租车不打表现象,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同时,也呼吁广大乘客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车后主动要求打表,并索要发票。“发票上有乘坐的时间、地点、车辆信息,是举报投诉的证据。”楼卫革说,针对不按规定操作的驾驶员,乘客可以拨打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96520进行举报投诉,共同建立一个安全规范的出租车营运市场。

责任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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