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湖南]常德汉寿:化解事故矛盾“六字经” 唱响安民维稳“和谐曲”

2013-04-18 07:48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何浩 聂神佑

    近年来,常德市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不断探索和实践,以“联、摸、察、评、解、访”的“六字经”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使事故处理工作逐步回到正常的法制轨道上来,最大限度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这辖区社会安稳。

    一是“联”。所谓“联”,走“三调联动”之路,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作联动作用,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仅2011年,就成功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交通事故矛盾109起,成功处置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15起。这年2月17日20时许,汉寿县酉港镇三位小青年乘一辆摩托车去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玩耍,行至该区新港口路段,与湘J0WJ58小轿车会车时相撞,造成搭乘摩托的肖某、廖某受伤,伤者伤势不是特别严重,小车司机张某就委托朋友刘某出面缴纳医药费,缴纳时还拖拖拉拉,让伤者的家属很是不满,也一直视缴纳医药费的刘某为司机。案发后,西湖交警受理并调查处理了该起事故。伤者出院肘,交警对人身损伤部分进行了几次调解。调解时,交警公布了双方驾驶员的姓名和相关处理意见。伤者家属得知驾驶员不是刘某时就感到了疑虑,认为交警在包庇驾驶员刘某,使得每次协商都不欢而散。特别是在交警一次约定的调解时间内,因其他工作推迟后,让伤者家属对西湖交警办案人员更加产生了怀凝,以致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越演越“大”,时间也是越拖越久,最后导致伤者廖某的父亲走上了他的上访之路,到过省里,去过北京。6月中旬,汉寿县司法局酉港司法所长毛跃彩闻讯后,经认真调查、走访,采取了法制宣传、政策引导、耐心教育、依法处理的方式,明确在通过宣传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做到既严格遵纪守法,又注重保护伤者的利益,提出了调解意见:首先要认清小车司机是谁,不能再上访。据伤者所讲当时已经天黑,很难一眼看清面貌,也无法确认谁是司机,事故发生后,小车司机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委托朋友刘某帮助料理事故也很正常,所以家属不能误导伤者,断定出面的刘某就是司机。在没有证据证明刘某是驾驶人的情况下,就是上访一百次、一千次也不能解决问题。其次要认清赔偿标准的问题。虽然伤者家属是上了访,但主要原因还不是驾驶员不清的问题,而是小车司机的态度不好以及赔偿标准意见不一致形成的,前期调解理赔时,未考虑受害人在广东务工多年的事实,而是参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的赔偿款,所以应该予以适当考虑。三是采取协商商议方式解决为最佳选择,如采取诉讼途径,在法院时间一久,伤者家属上访的“热情”可能进一步激化。在毛跃彩多次的督促下, 7月22日,双方当事人再一次走进了西湖交警队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伤者获得15.48万元的赔偿款(含医疗费),伤者家属也表示不会再因此事上访。终于,一起纠纷引发的上访风波得到了平息。

    二是“摸”。组织民警深入事故矛盾双方所在社区,多渠道、多触角广泛收集有利于化解矛盾的情报信息,摸清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意愿诉求、矛盾起因等基本情况,做到“耳聪目明”,从而对矛盾纠纷进行动态化、预警性管理;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日排查、周汇总、月整理工作制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和始发阶段。强化领导接访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大队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大队领导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强化事故回访制度,由大队领导带领民警定期走访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和当事人,对于重大交通事故当事人和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做到每案必访。

    三是“疏”。 2012年1月29日18时30分许,在G319线汉寿县崔家桥路口往乡道毓德铺镇方向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死者是毓德铺镇泥湾村新塘组施龙贵2岁的儿子施超,肇事车辆当场逃逸,未留痕迹。死者是因母亲看牌时对其脱离监护出的事。事发后,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子庙中队值班人员即赴现场勘查,调查逃逸车辆。同时,大队立即派出分管副大队长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火速赶到,并锁定可疑车辆。尽管如此,但死者家属及亲友还是怕找不到论理赔偿的对象,就把气与恨撒在公路上,陈尸堵路,从20时50分许开始一直堵到22时,以达到目的。在这一个多小时里,从开始堵道路起,大队马上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大队长李益平与副大队长刘小平迅速率秩序巡逻中队、军山铺和太子庙中队全部警力到达当地,一边分流疏堵,一边与县乡及村组干部安抚受害人及其亲属,让其感到是在真心实意、扎扎实实地为其分忧解难,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和激化。通过情与理的耐心解释,事与法的过细思想工作,以心换心,以情换情,终于成功化解了此起陈尸堵路事件。

    四是“解”。将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作为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综合运用降温调解、换位思考、亲情感化、部门联动等调解方法,让当事人双方互相让步,化解矛盾。在化解时,做到既重证据、讲程序、秉公依法查处,又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主观态度,引导双方正视问题和矛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调处。2009年2月21日14时许,汉寿龙潭桥乡贺家冲村龚家湾组的8岁男孩龚小龙,带着滑板鞋和鞭炮到家门口的公路上玩耍。玩耍中,他一边穿着滑板鞋在路上快速前行,一边燃放鞭炮逞“英豪”。这时,突然一辆拖拉机正向这里开来,驾驶人是仙峰庙村的村民陈模。龚小龙作为低年级小学生,在穿滑板鞋滑行并放鞭炮的情况下,自然很难控制行走方向,陈模虽采取了紧急措施,但惯性使然,还是将他给撞上了。事发当天,龚小龙被送往军山铺中心医院救治,虽无生命危险,但因在事故中造成腿部骨折需要动手术,用救护车转送县人民医院接受更好的治疗。值得庆幸的是,龚小龙除骨折以外,没有受到其他伤害。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双方因急于救人均未报案。直到第二天,龚小龙的家人才到了交警中队。中队指派民警向迪辉和谈中文承办此案,因现场完全破坏,证据早已灭失,中队只能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处理,但明确告知双方,仍可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天,龚小龙在上海打工的父亲龚腊才赶回家,他认为无论儿子责任有多大,毕竟是未成年人,拖拉机驾驶人陈模应负全部负责。他声称,如果对方不出钱把孩子完全治好,就要打人烧他的屋。陈模呢?他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你们不监护好自己的孩子,他在公路上滑跑放鞭炮,叫我这开车的怎么开?!出于人道,钱我出一点,但全赔办不到。”矛盾一触即发,如不采取措施,一旦弄出事来,后果不堪设想。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军山铺中队中队长戴吉成深感责任重大,立即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后,很快与事故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贺家冲村村长管仿清和仙峰庙村党支部书记龚雁景取得联系。于是,交警与乡村干部紧急协调,商议了详细的事故纠纷化解方案。经过7天情与理、事与法的耐心劝解、说服和教育,经过38次单访、互访和集访,事故双方代表终于坐在一起,以驾驶人陈模自愿赔偿医疗费7500元达成调解协议。因龚小龙作为学生,在保险公司投了相关保险,交警和学校积极与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保险公司表示,只要索赔合理合法,一定按规定受理。就这样,一起因8岁小孩以路滑跑放鞭炮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经与双方当事人所在乡村负责人的共同调解,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于3月2日顺利结案。

    五是“访”。建立调解回访机制,针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在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适时跟进回访工作,跟踪了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是否满意、调解协议是否履行、对调解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议,从源头上防止纠纷反复,做到矛盾隐患“彻底根除”。调解工作中,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解决矛盾双方在纠纷化解后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力所能及地为双方提供帮助,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11年4月8日,易开支老人37岁的儿子易建楚搭乘同村村民刘文忠所驾驶湘J32M30二轮摩托车,与三和乡和平村的毛佳平所驾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因相关人员无力赔偿,仅得到政府2万元的安葬费。易建楚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就这样走了。顿时,他体弱多病的母亲再也没有儿子来服侍,他呆傻的智障妻子因无人照看不知流落何方,他不满一岁的女儿父死母不在,他已有67岁的父亲易开支成了这个苦难家庭的唯一依靠。就这样,易开支老人靠打工和种地把这个家硬是给“顶”了起来,从没主动向政府开口要过一分钱的困难补贴。2012年3月,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响应县委、县政府和市交警支队的号召,向崔家桥镇选派“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群众工作组。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处级干部杨超坤、交警大队6名大队领导和7名民警组成,每月三天,自带生活费,分驻该镇居委会、大西冲、回龙潭、九灵、东阳和林场六个群工点居同吃、同住、同劳动,访民情,察民意,排民忧。回龙潭村是大队教导员张少付、办公室副主任李芬和民警刘斌的点。当他们第一次走进易家时,车祸造成的钻心剌骨的痛,让他们的心碎了;一个本该乐享晚年的已近古稀的老人不向灾祸低头,也不因困难向政府救助,宁愿自已一人扛,这种纯朴而又高贵的精神,又让他们感到深深的震撼。面对着易开支这样的“硬汉”——咱们生活在底层的衣食父母,张少付三人不约而同地说:“老伯,我们来晚了!如果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暂时无法解决事故赔偿事宜,我们再想想其他办法。”从此,他们每次进村都为老人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给予相应的关照。10月中旬,大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决定对全县交通事故特困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并由大队长和教导员亲自送上门。易家的情况非常特殊,救助额度是此次活动最高的,当地政府也先后对其给予了一定的帮助。2012年10月17日,当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长李益平、教导员张少付会同崔家桥镇党委书记郭辉勇,将10000元救肋金送到该镇回龙潭村张家冲年近古稀的易开支老人家里时,老人一个发自内心深处的鞠躬,让三人措手不及,只得赶紧以虔诚的鞠躬回敬老人,并连忙扶老人坐下来:“易老伯,别这样,我们领受不起!是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好,让您受苦了,我们都有愧于您,向您表示深深的愧疚之情。”

    六是“包”。发挥交通事故处置社会化责任包保联动机制的作用。2008年7月4日17时20分许,一位村民向汉寿县交警大队太子庙中队打来报警电话:一辆无牌翻斗车在太子庙镇黄付村高速路口处,致人一死一伤后,司机弃车离开现场。接到电话后,该中队民警杨常春、吴康容和戴红卫当即赶赴现场,并向分管副大队长报告。很快,分管领导率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郭晓明、指导员高文峰和民警曾超英来到现场,与先期达到的民警一起进行勘察和调查。因出警及时,现场得到较好保护,很快查明肇事者叫何胄祥,系该县洲口镇居委会一组居民。据查,他当天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桔红色翻斗车,沿S205线由龙阳镇往太子庙镇方向行驶。17时许,行至该镇黄付村高速公路进出口处与高速公路桥之间的路段时,遇上骑无牌二轮摩托且搭乘他人的对向行驶者曾浩。曾浩是太子庙镇龙津村刘家嘴居民,摩托车后座的搭乘者叫丁奇,系本省湘乡市人。因双方都属无牌上路行驶,技术不过硬,时速偏快,翻斗车避让不当,造成两车对向相撞,曾浩当场死亡,丁奇受伤倒在血泊中。发生事故后,何胄祥弃车离开现场。所幸,在民警赶来前伤者已送太子庙医院救治,后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保住了一条命。查清案情并不难,难的是何胄祥闯大祸后,因害怕只给有关方面打电话告知情况便躲了起来,把难题留给了事故处理部门和政府。死者家属因见不到肇事者,便以为何胄祥已弃车逃逸,遂向交警提出了先给5万元安葬费,再打20多万元条子作赔偿的要求,并在S205线拉上了准备治丧的白布,省道和高速进出口出现涌堵情况,因涌堵滞留车辆有200多台。为此,交警大队6名办案干警与太子庙镇分管政法的领导曾小平、镇派出所教导员曾宪进、副所长邓永劲,按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向县维稳办和公安局汇报后,迅速成立了“7.4”交通事故处置指挥部。指挥部很快从交警大队龙阳中队、秩序巡逻中队和太子庙中队调动警力,在S205线的三堤两港、太子庙路口、军山铺路口、高速公路进出口处进行疏导分流,并通知洲口派出所、交警大队罐头嘴中队采取必要措施。为保万无一失, 全县先后出动警力100多人次。由于迅速启动了交通事故处置社会化责任包保联动机制,案发所在地以及事故当事人居住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包保领导积极行动,加上县政府以县属相关部门一起努力,事故矛盾仅2小时就成功化解,确保了省道和高速进出口的畅通。后来,无牌翻斗车驾驶人何胄祥被依法刑事拘留,“7.4”交通事故按法律程序处理。

责任编辑:吕海凤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