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为幼儿(学生)提供安全优质运输服务
夷陵区现有客运企业13家(其中班线客运10家,旅游客运3家),拥有班线客车334辆,旅游客车34 辆,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客运体系。近年来随着客运运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幼儿(学生)运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改善全区幼儿(学生)运输条件,让所有幼儿(学生)上放学走的及时、走的安全、走的便捷,接送幼儿(学生)客运企业应做到:
一、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档案,严格落实安全一、二、三责任人;车辆每季度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并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每2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知识;加强良好心理素质培养,保障幼儿(学生)乘车安全。
二、提供接送幼儿(学生)车辆的客运企业,应与幼儿园、学校签订客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三、接送幼儿(学生)客车途经线路由教育部门确定,公安交警部门审批。途经线路与客运班线发生冲突的,接送幼儿(学生)车辆途经线路优先,客运班线所在企业不得阻挠。
四、接送幼儿(学生)的客车,除持有客车驾驶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符合国务院第617号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五、客运企业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组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接送幼儿(学生)。
六、接送幼儿(学生)客运票价由幼儿园(学校)和客运企业议定。但不得高于同里程班线客运票价,并给予适当优惠。
七、客运公司要加强接送幼儿(学生)服务软、硬件建设,为幼儿(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满足符合幼儿(学生)心理特点的乘车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科学合理调配运力,确保幼儿(学生)按时上放学。在校车、所在区域班线客车运力不足时,区运管部门根据教育部门的需求及时调整运力,保障幼儿(学生)及时接送。
同时,建议幼儿园(学校)不要雇用社会非营运车辆,教育部门、学校要教育幼儿(学生)及家长不要乘座“三无车辆”(俗称“黑车”)。“三无车辆”因经营无保险、无牌、无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酿成惨剧。事故惨剧发生后又无力承担任何赔偿,将会给广大幼儿(学生)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