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将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工作
从本月起,克拉玛依市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条件的校车驾驶人,将被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为规范校车运行秩序,强化辖区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市区交巡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
3月4日,克拉玛依市区交巡警大队召开了今年第二次校车安全管理会议,辖区8所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参加了培训。
民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123号令对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足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讲解。
克拉玛依市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于兴俊说,本着“不漏一校、不漏一车”的原则,交警部门将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坚决防止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据悉,交警部门将对辖区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坚决禁止其上路接送学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进行报废;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或用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运,并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源头防范责任。
克拉玛依市区交巡警大队与参会的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从本月起,每月将组织一次校车驾驶人员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共同做好校车管理工作,防范于未然。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德国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如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