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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县推行客运司机现场“十不”承诺

2013-01-04 15:35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向寿昌

    “各位旅客,大家好!本班次由我为大家服务。我保证: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违章超车、不闯红灯、不占道行驶、不超载、不接打手机、不酒后驾驶、不闲聊、不抽烟、不开“情绪车”、“冒险车”,请大家监督我”。1月3日上午7时50分,由洪泽县城开往淮安市区的苏HO4259号客运班车上,驾驶员刘师傅在发车前向车内的34名乘客做出的安全承诺。诺毕,赢得车内乘客一阵热烈掌声和赞许声。

    据了解,作为安全教育坚实措施之一,江苏省洪泽县要求全县客运班车驾驶员在发车前都必须向乘客作出安全驾车承诺。承诺除了保证驾驶车辆不超速、不闯红灯等内容,还包括司机姓名、工号、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与此同时,为迎接于1月1日实施的新《交规》,从2012年12月20号起,该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客运企业分批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新《交规》相关等内容的培训,并同每位司机签订安全运输责任状。

    据悉,为保证班车司机发车前承诺常态化,该县运政稽查人员还配合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在客车出站后进行随机抽查。凡未实施承诺的驾驶员,责令当场补诺,并由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罚款等相应处罚。

责任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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