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甩客致死 客运公司赔偿
2012-02-09 08:52来源:李淼
2011年农历正月十六,兴文县玉屏乡河畔村村民陈某某到该乡超长客运车票代售点购买了到广东的车票,准备从家乡南下到广东打工。代售人员联系超长客车后,便安排陈某某中途乘坐从宜宾途径广东开往福建的客车。
因超长客车中途载客属违法行为,中途不能上下乘客,正月十八凌晨五时许,当客车行至济广高速增城市路段,还未到陈某某的目的地时,客车驾驶员为逃避路政查处,便强行叫陈某某在高速公路一匝道口处下车。乘坐了三天客车的陈某某下车后因天黑和地形不熟迷失了方向,只得在高速公路上来回转悠。天亮后,陈某某才被人发现已经被过往的车辆撞死在公路上,肇事车辆已经趁天黑逃之夭夭,无法查找。
死者妻子肖某某多次找福建某客运公司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该客运公司告上法庭。兴文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后,决定一定要多做当事人调解工作,将该案办成铁案,要求承办法官到该客运公司和案发地调查了解情况。查明案件事实后,经多次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
责任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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