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11月1日起实施
2007-10-30 16:22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莫同灿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477号)文件要求,自2007年11月1日起将实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200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同时废止。与旧的教学大纲相比,新大纲主要修改的内容有:增加了驾驶员安全礼让、文明驾驶等道德内容;增加了车辆常见故障的处置方法和紧急情况的处置知识等内容;积极推行驾驶模拟器教学和增加驾驶员素质培训内容等。新《大纲》按照“分阶段教学、分阶段把关”的培训模式,将培训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阶段之间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
第一阶段是法律、法规、相关理论知识的积累和储备及驾驶道德培养;
第二阶段是基础驾驶技能的形成和提高;
第三阶段是实际道路驾驶操作和预测、分析能力的培养;
第四阶段是常见故障处置方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此外,新大纲明确要求第四阶段实际操作应当采用驾驶模拟装置进行教学。新大纲推行在驾驶模拟器上进行“计时制”培训;与现在的理论培训时间规定相比,新大纲所规定的实际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比原来增加了2个学时。新的教学大纲符合现行的考试要求和实际训练的需要,具有驾驶培训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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