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危险物品车违规营运 整改到位后整装待发
2007-08-12 17:09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松阳县运管所 叶逢彬
8月9日,松阳县公路运管稽征所执法人员开展“夜鹰一号”专项执法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赣Gxxxx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引起注意。经调查取证后,做出补办车辆驻点备案登记手续,补缴欠缴的公路规费,以及经车辆维修企业检验合格后营运的处理决定。
该车是由温州籍人从江西购买的,往返于衢州---温州间,主要营运危险物品盐酸。该车在未办理驻点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营运,缺乏了车辆的源头管理机关,营运危险物品存在安全隐患。
该所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本省注册的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需在本省境内承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在承运前五日内凭车籍地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的有效证件及危险运输合同到本省起运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该所责令该车业主办理了车辆驻点备案登记手续,并补缴欠缴的公路规费。
为保证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该所还决定由车主将该车开往松阳县交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凭出厂合格证放行。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发现该车存在制动无效、转向盘自由量过大、方向机漏油等三大严重安全隐患。因此,笔者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运输危险物品中要格外注重车辆的安全性检查,必须排除隐患方可行车,要对自己和对社会高度负责,切莫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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