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
2007-08-08 15:03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遂昌县运管稽征所 黄建波
为了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推进我省公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1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3号)文件精神,遂昌县运管稽征所对当前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111)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领导,克服临时观念,认真研究和努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养路费依法、及时、足额、有序征收。
二是严格执行新的缴费时间和滞纳金计算办法。
三是规范滞纳金减免征工作程序。四是严格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养路费征收标准征收养路费,严禁擅自降低养路费征收标准、擅自减免公路养路费、擅自扩大养路费减免范围和优惠范围。五是严格执行征收计量规定。六是规范缴(免)费凭证管理。七是严格调驻车辆管理。八是强化稽征管理力度。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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