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交警以“八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圆满结束
为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实现上半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兴国交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八条措施”重点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逆行、违法超车、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驾乘两轮摩托车超员载人及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
一是严格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国、省道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率不超过10%。
二是科学安排警力。继续抓好国道319线兴国县境内24小时联勤制度,并加大督查力度。高兴收费站设立客运检查服务站,落实24小时勤务工作。对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
三是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时段的巡查和管控,摸清辖区内客运车辆通行的时间规律,主动与县交通局协调,坚决执行夜间禁止大、中型客车在三级以下道路通行的规定。遇有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时,要果断采取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省总队及市支队有关文件精神,各科队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重拳出击,群防群治。高兴中队、古龙岗中队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协管力度,查纠报废车、低速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矿山道路及重点工程施工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摸清矿山道路的基本情况和通行情况,重点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套牌车、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将国、省道线路作为秩序整治的重点路段,对客车、大型运输车和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作为监管重点,集中投入测速设备和警力。在国道319线兴国境内及兴江线设置2个查处超速行驶测速点,安装明显的告知警示,提示驾驶人,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是以科室中队为单位,查纠超速、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量不少于总查纠数的20%。
七是结合民工返乡和回城客运不同情况,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抓好客车进出站“三关”工作,加强客运安全管理。
八是对异地车辆驾驶人必须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对辖区内客运车辆驾驶人处罚后,必须把客运车辆违法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转递给运管部门和所属客运企业。对出现二次以上"双超"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客运单位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通过专项整治,兴国县城区内各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