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商、交通联手严把机动车维修经营发证关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严把机动车维修经营发证关,2007年6月6日高邮市工商局法制科、市场科和高邮市运输管理处联合召开了一次有关机动车专项维修经营前置性许可座谈会,并就《机动车专项维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商营业执照》发放程序作了实质性的对接。
机动车专项维修经营业户(俗称维修摊点或路边店)点多面广,虽然维修价格低廉,吸引了不少贪图便宜的车主,但其人员素质低下,技术条件差,诚信度低,维修质量低劣,投诉较多,安全上存在着极大的隐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护;占用道路作维修场所屡见不鲜,已成为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构造和谐社会,改善投资环境的主要障碍之一。
今年以来,高邮市运输管理处加大了对全市机动车专项维修业户的检查和管理力度。在对市区40多家三类机动车专项维修业户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不少业户存在无照经营或超出核定经营范围经营,甚至没有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性许可,它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并为公众提供服务且属于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审定的事项。
座谈会上两部门分别根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要求,就机动车专项维修经营的种类、范围、经营许可条件和业户名称核准等方面达成共识,特别是对机动车专项维修业户经营许可证件的发放和营业执照的办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使与会者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规范了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源头上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