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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窗口使用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专用笔记本

2007-07-03 09:02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苏省姜堰市交通局 闵炳建

    7月1日起,交通窗口正式使用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专用笔记本。

    据了解,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及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泰州市交通局统一规范了交通执法人员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笔记本,并对专用笔记本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如下:

    一、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包括自学),每天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二、每次培训学习应记录学习课程名称、时间、地点、主讲人及培训学习内容,每学时记录内容不得少于两页纸。

    三、笔记本是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执法培训和自学的专用笔记本,不得用于会议记录等其它非执法培训学习内容的记录。

    四、执法培训学习笔记应用黑蓝墨水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打印或让他人代记,不得随便涂改、撕损。

    五、泰州市交通局将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笔记的记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考核的内容。每个执法人员应妥善保存好笔记本。各单位法制部门负责日常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管理。      

责任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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