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部等六部委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车辆外挂
2007-07-02 21:19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遂昌县运管所 黄建波
日前,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决定从8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辆外挂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规避公路养路费等税费的现象。六部委要求各地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治理领导小组,抓好本辖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部委要求,8月1日起,各地交通部门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对拖欠、逃缴、漏缴国家规费的足额追缴。对外挂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调驻手续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所在省区市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补办调驻手续,并可按本地标准,补征自本通知下发之月起的差额规费。对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继续或变相实行税费“优惠征收”、提供特别“上门服务”的单位要及时查处,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对符合外挂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有关部门要提示或告知车主办理转籍;因故暂不能转籍的,要按规定办理调驻手续。此外,交通部门要牵头建立外挂车辆登记与查询系统,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与共享,并对外挂车辆实施跟踪管理。
通知规定了专项整治活动的阶段划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为“宣传筹备阶段”,组织实施外挂车辆的排查摸底和提醒劝返等工作;从2007年8月1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清查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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