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租权力 ’运动员’当上’裁判’违规又违法
中广网哈尔滨6月28日消息(记者毕国昌)6月17日9时10分,从哈尔滨市区去往阿城区的路段上,阿城区一公路稽查车队发现牌照为黑A88532的客运车途中拣客,便开始围截,结果两车相撞。而这起因违规而成的交通事故却引发出一桩怪事:交通运征执法人员原来也是跑线的运输公司的职工,他们的稽查着装、稽查车辆以及稽查权力都是阿城区交通局“授权”给他们的。不言而喻,一场谁事谁非的官司就这样开始了。
日前,记者赶到阿城区了解此事,几十名长年从事长途运输的车主将记者团团围住:阿城区原来是县级市,去年刚变为哈尔滨市的一个区,但阿城区客运站还是沿袭着县里过去老一套的做法,由客运站工作人员组成的稽查五中队,几年来一直就是上路查车,车主们都会因各种违规多次被处罚。因为阿城客运站隶属于阿城运输公司,也是干营运的,存在利益关系,这其中的许多罚没就显失公道,就是真的处罚有理有据,这些车主也都不服气。这几十名车主众口一词地问:为什么同是干运输的,他们着了装,开了个带有“交通运营稽查”字样的车就可以随意处罚我们,少者几百元,多者五六千元,是谁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力?这五六年来,可这些罚款都干了什么?到哪去了?
25日,在阿城区客运站,主管客运站工作的阿城区运输管理站副站长王柏生向记者介绍,阿城运输管理站有四个交通稽查中队,但因为阿城的客运市场比较混乱,四个中队忙不过来,经过阿城交通局委托授权就成立了五中队(客运站的稽查队)。五中队共有8个人,都是阿城运输公司的职工,企业编制,队长由客运站主管秩序的站长张维国兼任。 这次和以往经常与车主发生争执的就是这个五中队。
在阿城区客运站,记者看到阿城区交通局一份《行政执法委托书》。那上边赫然写着:“市(阿城市)交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委托阿城公路客运站以下执法权力……”寥寥420个字就将本该交通局负责的阿城客运站和哈线班车运营秩序的稽查管理权出租给了客运站。而记者恰恰在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发现: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执法,必须在其法定权限以内,同时被委托者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总则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按照这个《规定》,阿城交通局没有委托其他组织、机构执法的权力。况且,五中队的8名稽查成员都是企业编制,也谈不上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记者到哈尔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等上级主管部门了解此事,均表态,阿城交通局是无权授权他人执法的,他们已经得知阿城稽查五中队的这个情况,正责成阿城交通局整改,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所谓的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调查阿城稽查五中队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是否造成了负面后果,如造成负面后果,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的责任。
截止记者发稿时,哈尔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已经责成阿城区交通局,停止阿城区客运站五中队的稽查执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