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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 深圳湾口岸7月1日启用

2007-06-28 14:14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 陈捷生 实习生 江文玉

  本报讯 深圳湾口岸将于7月1日起正式启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前天发布公告称,届时客货运车辆通道将同时开通。

  按照公告,即日起,粤港运输车辆指标所有人可以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用、试用、增加以及新办深圳湾口岸。根据粤港过境汽车技术问题会谈达成的协议,粤港小汽车(营运性质车辆除外),即香港人出内地私家车、香港人出内地公务车、内地出港商务车、内地出港公务车持有效《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即可在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试用期)免办手续试用深圳湾口岸入出境;其中香港入出内地的私家车、内地出港商务车可在试用期内决定是否申请转用该口岸。

  公告规定,即日起至2007年9月30日,现有香港入出内地私家车、内地出港商务车指标持有人可以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用深圳湾口岸,但必须放弃现通行的口岸(多于一个口岸的必须放弃其中一个口岸)。转用深圳湾口岸的数量上限为8000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受理。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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