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客运班车22时后禁行三级及以下公路
为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我省运输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我省将从7月开始全面开展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象为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和内河运输企业。这是记者25日从省运管部门获悉的。
违规驾驶员不得上岗
专项行动将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我省《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排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3年内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客运和危货运输驾驶员,运输企业不得安排从事相应的驾驶经营活动。要严格长途客车驾驶员配备管理,确保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要按照《福建省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对1年内1次超员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客运驾驶员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
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强制维护和未经技术等级评定或技术等级评定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严禁使用改装、拼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运输车辆建立一车一档。
要继续对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排查,严禁晚10时至早6时,客运班车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路段运行,并做好排查登记。对排查出不符合要求的班线要进行整改,同时将线路情况列表(车号、班线起讫地路段名称、原发车时间、原通过上述路段时间和采取应对措施)上报。
货运站不得违规对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装载,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得出站、上路。危货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检查车辆安装标志灯牌,执行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严格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卧铺车所有座椅应使用安全带
汽车客运站要设立专人负责落实车辆日趟检关、车辆技术等级关、驾驶员资质关、危险物品查验关和出站关,强化车站的源头管理,确保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出站,出站客车不超员。要严格长途班车的驾驶员配备,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卧铺客车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上牌且车长大于6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客车,全部座椅和铺位应配置、使用汽车安全带,要推行营运车辆配置GPS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